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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层次人才薪酬奖励实施细则

常州高层次人才薪酬奖励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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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对象

(一)新引进来常高层次人才

1.常州企业全职引进,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全职或柔性引进;

2.2021年1月1日之后从外地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

3.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总额达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且与引进单位签订合同或在编,并按相关规定在常州缴纳社保(全职引进人才在北京、上海、深圳缴纳社保的除外,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除外,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柔性引进的除外,但需依法在常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才

1.在我市企业、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全职工作;

2.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或B类的人才,由我市平台推荐入选的江苏省双创人才或双创团队领军人才。

3.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总额达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且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编,并按相关规定在常州缴纳社保(全职引进人才在北京、上海、深圳缴纳社保的除外,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除外,但需依法在常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经市委人才办、市创新办联合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奖励标准

新引进来常高层次人才自引进次年起,可申报本奖励。申报人上年度在常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可自主选择以当年工资薪金申报,或以下年度第一次申报,来常5年内申请次数不超过3次。

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才不受引进时间限制和政策享受年限限制。

经市委人才办、市创新办联合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可连续申请本奖励3次。

奖励标准为按照人才个人在常州申报单位应税工资薪金分档定额奖励,具体分档如下:

工资薪金总额30万元以上,不超过42万元,奖励2万元;

工资薪金总额42万元以上,不超过66万元,奖励5万元;

工资薪金总额66万元以上,不超过96万元,奖励8万元;

工资薪金总额96万元以上,奖励10万元。

对年薪200万元以上,列入战略科学家名录的人才,按对地方贡献部分的100%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年。


三、工作流程

(一)申领办法采用年度申报制,每年6月1日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由人才本人通过“我的常州”APP申报。登陆“我的常州”APP至“高层次人才薪酬奖励申报”,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实名制注册;

2.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3.按照提示,填写申报书、薪酬说明、个税情况和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二)审核和兑付流程

1.各辖市区人社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实个税数据等相关材料;

3.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并制定奖励方案,报市创新办备案;

4.市财政局根据最终奖励方案下达资金。


四、其他事项

1.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清单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联合公布及更新;战略科学家名单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人社局等部门确定。

2.本细则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人才处0519-8568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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